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9********3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9民初299号 |
案号 |
(2020)黔2629执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剑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龙远平与被告剑河县兴风尚休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陈洁自愿解除门面租赁合同。二、被告陈洁自愿支付原告龙远平门面租金、押金、物业费合计86000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龙远平50000元,余下36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付清。三、原告龙远平自愿放弃对被告兴风尚休闲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陈洁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5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洁承担1500元,原告龙远平承担753元。被告陈洁承担的1500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龙远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剑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