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祖国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421********59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828民初2499号 |
案号 |
(2018)鲁0828执10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德州市瑞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山东旌阳机械有限公司货款459003.95元及以459003.95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1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祖国庆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86元,诉讼保全费3020元(原告已交纳),合计11206元,由被告德州市瑞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祖国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9-07 |
发布时间 |
2018-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