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16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02民初10655号 |
案号 |
(2020)皖1302执30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杰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淑荣本金125000元及利息1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本金125000元及利息15000元;且于2020年2月份起被告还原告每月不低于10000元;如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按期履行,则由被告加付原告10000元违约金,并可就全案申请执行;二、其他无争议;三、案件受理费6175元,减半收取3088元,被告高杰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