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16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302民初10655号
案号
(2020)皖1302执30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高杰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淑荣本金125000元及利息15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本金125000元及利息15000元;且于2020年2月份起被告还原告每月不低于10000元;如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按期履行,则由被告加付原告10000元违约金,并可就全案申请执行;二、其他无争议;三、案件受理费6175元,减半收取3088元,被告高杰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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