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6********0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685民再16号 |
案号 |
(2018)鲁0685执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2016)鲁0685民初1990号民事判决;二、被告合肥康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付给原告山东康泰实业有限公司货款16724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三、被告汪振、被告杨小玲、被告汪雷对被告合肥康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审案件受理费3645元,公告费820元,由被告合肥康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杨小玲、汪振、汪雷负担;再审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合肥康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杨小玲、汪振、汪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5-04 |
发布时间 |
2018-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