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421********51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403民初2407号 |
案号 |
(2020)甘0403执9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朱军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支付利息和逾期利息143866.67元,本息共计343866.67元。二、许树强对上述第一项给付内容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