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鸿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191民初6070号 |
案号 |
(2018)川0191执50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成都玛诗特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余霞借款本金8889738.52元及利息1000000元、逾期利息(以8889738.52元为基数,从2016年1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项结清之日止);二、四川鸿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方同对成都玛诗特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川鸿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刚、方同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成都玛诗特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余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9265元,公告费260元及后续公告费由成都玛诗特肿瘤医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7-10 |
发布时间 |
2018-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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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746914183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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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5号9栋1层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