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自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403********17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403民初1617号
案号
(2022)川0403执1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自财同意支付原告王大奎欠款24300元,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如被告王自财未按上述时间支付,原告王大奎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王大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04元,被告王自财自愿负担(被告已当庭支付给原告所垫付的案件受理费20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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