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纳国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102********03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104民初16340号
案号
(2020)宁0104执67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纳国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保险代偿款81617.81元、支付保险费5061.38元、承担违约金3191.69元(截止2019年8月26日),并按年利率24%为计算标准、以86679.19元为基数,承担2019年8月27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9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纳国庆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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