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习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823********6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04民初5631号 |
案号 |
(2019)粤0104执408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罗习勇、广州市创举贸易有限公司向原告戴石龙归还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50万元为本金,自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罗习勇向原告戴石龙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3万元为本金,自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