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小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3********0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25民初1889号 |
案号 |
(2020)豫1025执1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小安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冀军帮工资4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6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