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国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03********5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2民初3010号 |
案号 |
(2020)豫0422执9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朱国华欠原告朱春勇借款本金10 0000元,利息10000元,共计11 0000元,被告朱国华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朱春勇5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朱春勇20000元,下余的4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完毕;二、原告朱春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60元,减半收取计1330元,由被告朱国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