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国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03********5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422民初3010号
案号
(2020)豫0422执9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叶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朱国华欠原告朱春勇借款本金10 0000元,利息10000元,共计11 0000元,被告朱国华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朱春勇5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朱春勇20000元,下余的4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完毕;二、原告朱春勇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60元,减半收取计1330元,由被告朱国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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