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全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6********52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727民初2173号 |
案号 |
(2020)豫1727执10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全良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2015年6月20日前的货款利息6500元和货款115950元及该货款起诉之后的利息(以115950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8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31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