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382********1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581民初2741号 |
案号 |
(2020)内0581执恢1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帅偿还原告刘秀秀借款10万元,此款于2020年1月10日之前给付2万元,剩余8万元于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每个月10号之前给付1万元,若被告王帅有任何一次未按约定给付借款,原告刘秀秀有权对剩余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二、从2019年11月7日开始计算逾期利息,以剩余未偿还本金为基数,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王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