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6********5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02执185号 |
案号 |
(2020)豫1502执恢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程晋刚、骆俊峰、梅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马勇偿还借款103.18万元并支付利息(从2018年8月26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至本判决履行给付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