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2********0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91民初1802号 |
案号 |
(2020)鲁1391执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沂高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代偿款42318.42元及利息(以代偿款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8元,减半收取52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