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瑞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826********07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531民初802号
案号
(2020)内2531执3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多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瑞雪偿还原告王骁借款本金190000元及利息200000元,共计390000元。于2019年7月1日之前偿还20000元,2019年10月1日之前偿还100000元,2019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20000元,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75000元,2021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75000元;二、若被告王瑞雪未按协议约定日期履行给付义务,原告王骁可就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8768元,减半收取4384元,被告王瑞雪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多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5-28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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