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永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7********22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2327民初1091号
案号
(2020)黔2327执3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册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永顺自愿返还尚欠原告杨正昌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20000元(给付方式: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15000元);二、被告苏才江自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5元(已减半收取),被告王永顺自愿承担(该款原告已垫付,被告王永顺自愿于2019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册亨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7-05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