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顺县德辉超市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5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温泰商初字第00760号
案号
(2015)温泰执民字第000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泰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泰顺县德辉超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苍南县金盛源食品有限公司所欠货款人民币79334.6元。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784元,减半收取892元,由被告泰顺县德辉超市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5-01-12
发布时间
2015-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君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9055514113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顺溪嘉园商业三101-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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