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宁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3********110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83民初470号
案号
(2020)鲁0783执38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潘春辉、武宁宁偿还原告董新梅借款242702元并支付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息1.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20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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