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成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3********25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923民初364号
案号
(2020)鲁0923执9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判决被告马成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41866.55元;二、被告马成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付保费4299.33元;三、被告马成兵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以41866.55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4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426元,公告费560元,共计986由被告郭广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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