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11********96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12民初1893号 |
案号 |
(2020)川0112执30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宗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杨木易67000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6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从2019年4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木易在本案中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63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263元,由被告宗伟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