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422********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422民初1710号
案号
(2020)内0422执16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依法解除原告李云龙与被告程浩于2019年9月1日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也即租赁徐工-30型装载机已被原告李云龙开回)二、被告程浩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原告李云龙租赁费53427元(2020年4月1日前租金42000元,至2020年5月20日租金1142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5.68元,减半收取567.84元,由被告程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8-14
发布时间
2020-1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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