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81********4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91刑初216号 |
案号 |
(2020)辽0191执20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于洋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撤销本院(2019)辽0191刑初103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于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的缓刑部分,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与本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罚金六万元已缴纳;另三万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于洋非法所得人民币五千元,依法追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