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2********4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728民初302号 |
案号 |
(2018)豫1728执1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驻马店市欣欣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利息(清息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按月息10.5‰计付;2017年11月17日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利息按月息15.75‰计付。已付利息56167.81元从应付利息中予以扣除);二、原告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南佳程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驻房权证字第201311953号房屋)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徐燕、程书杨、李青松、李军、徐伟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四、驳回原告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11-20 |
发布时间 |
2018-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