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2********2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22民初2541号 |
案号 |
(2020)桂0222执10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成定于2019年12月5日前偿还贷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暂计至2019年10月23日为7142.76元,2019年10月23日以后的利息按《农户小额信用最高限额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给原告广西柳城农村合作银行;二、被告唐成定于2019年12月5日前支付保全费291元给原告广西柳城农村合作银行;三、案件受理费478元,减半收取239元(原告预交),由被告唐成承担(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将案件受理费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