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胜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1********3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425民初760号
案号
(2020)桂1425执2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第三人黄胜恒赔偿原告许建标各项经济损失37045.55元,已赔偿12000元,尚应赔偿25045.55元;二、由被告广西天等县职业技术学校赔偿原告许建标各项经济损失12348.51元(已赔偿完毕)。三、驳回原告许建标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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