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公正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5********0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724民初432号
案号
(2020)甘0724执12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关占有、孙玉香偿还甘肃高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0000元,利息22076.27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1月16日),合计312076.27元。上述款项于2018年3月30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179645.27元;2018年4月15日前偿还本金及利息132431元。并按照年利率13.05%给付甘肃高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7日至借款偿还完毕期间的利息;二、陈永强、何进星、裴天彪、王光有、公正兵对上述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后,有权向被告关占有、孙玉香追偿。本案受理费5981元,减半收取计2990.50元,由关占有、孙玉香负担,并连同第二期案件款一并给付原告,陈永强、何进星、裴天彪、王光有、公正兵对此给付承担连带责任。本院预收原告的受理费5981元,退还其2990.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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