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27********0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202民初4616号 |
案号 |
(2020)湘1202执30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唐文、周安利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冯文瑞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5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唐文、周安利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