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边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74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2262号 |
案号 |
(2020)新2301执2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边疆、尤铭向原告窦永刚偿还借款500000元、支付利息50000元,合计550000元。此款被告边疆、尤铭须于2019年12月1日之前向原告窦永刚给付;二、本案保全费3320元,保险费1680元,由被告边疆、尤铭承担。本案受理费9300元,退付原告4650元,由被告边疆、尤铭承担4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