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蓬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421********77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322民初1923号
案号
(2020)豫0322执8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蓬勃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樊怀铮共计14689.2元。如被告未按判决书限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0元,由被告李蓬勃负担。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本院移交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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