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481********29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23民初2095号 |
案号 |
(2020)鲁0923执1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家辉、张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19.9万元,利息40693.83元(利息暂算至2018年5月27日,其后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张雷、卢欠欠、卢丙恩、康秋霞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雷、卢欠欠、卢丙恩、康秋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家辉、张楠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