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志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124********1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122民初1545号 |
案号 |
(2020)内0122执恢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志勇借原告段存柱借款本金20000元,利息6500元,被告梁志勇自愿于2019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偿还原告段存柱借款2000元。二、如果被告梁志勇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段存柱可以剩余全部借款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1元由被告梁志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