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小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11********12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02民初6025号 |
案号 |
(2020)桂0102执20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韦汉宁、牙韩卫支付执行款127421元及债务利息。(2)向韦汉宁、牙韩卫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3)负担申请执行费1811元。(4)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