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102********00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琼0108民初4932号
案号
(2020)琼0108执37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林琳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清敏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1000000元为基数计付);二、驳回原告吴清敏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9-18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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