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1********1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528民初1500号
案号
(2020)豫1528执14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沈彬欠原告琚洪日工资款49000元,定于2020年6月14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沈彬必须保证按期还款,若逾期不还,其应支付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9年3月10日起计算至款还清时止)。三、被告徐斌于2020年5月17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琚洪日工资款2000元。本案诉讼费1200元,减半收取600元,由被告沈彬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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