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钱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2********65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422民初997号
案号
(2020)豫0422执13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叶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刘钱伟一次性支付原告河南豫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约金、律师费及原告为其垫付的本息共计105000元,于2020年6月27日前支付完毕;被告刘亚瑞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原告河南豫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86.8元,减半收取计693.4元,由原告河南豫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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