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钱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6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22民初997号 |
案号 |
(2020)豫0422执1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刘钱伟一次性支付原告河南豫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约金、律师费及原告为其垫付的本息共计105000元,于2020年6月27日前支付完毕;被告刘亚瑞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原告河南豫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86.8元,减半收取计693.4元,由原告河南豫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