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0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113民初2480号 |
案号 |
(2020)黔0113执28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阳市白云区三盛建筑设备租赁中心人民币1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12月30日起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该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贵阳市白云区三盛建筑设备租赁中心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880元,由原告贵阳市白云区三盛建筑设备租赁中心负担880元,被告贵州紫云卓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4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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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长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5076005094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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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镇新城区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