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平顶山市元博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22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403民初920号
案号
(2020)豫0403执恢2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平顶山市大地锦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0000元及利息891870元(利息自2014年12月31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日止)。 二、被告平顶山市元博实业有限公司、赵永志、杨会平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司春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37522705643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段北14号院(五交化公司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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