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元博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403民初920号 |
案号 |
(2020)豫0403执恢2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平顶山市大地锦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0000元及利息891870元(利息自2014年12月31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日止)。 二、被告平顶山市元博实业有限公司、赵永志、杨会平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司春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37522705643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段北14号院(五交化公司仓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