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平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81********1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784民初2343号 |
案号 |
(2020)鲁0784执27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兴市通蕴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山东凯仕利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075236.75元及违约金(以2075236.75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8倍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陈华平对上述第一项被告泰兴市通蕴新材料有限公司所负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华平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泰兴市通蕴新材料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30126元,减半收取15063元,由原告山东凯仕利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342元,由被告泰兴市通蕴新材料有限公司、陈平华负担1072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泰兴市通蕴新材料有限公司、陈平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