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远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9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322民初1363号 |
案号 |
(2019)赣0322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江西远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借款本金4935741.86元及暂计至2018年7月17日的利息348466.16元(后期逾期利息自2018年7月18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被告张慈爱、虞春英、张爱生、郑宣兰对被告江西远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78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3789元,由被告江西远东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张慈爱、虞春英、张爱生、郑宣兰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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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慈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322690962898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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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国家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