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23********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3民初268号 |
案号 |
(2020)桂0423执4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俊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支付保险代偿款33253.20元;二、被告吴俊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以拖欠的保险代偿款33253.20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2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三、被告吴俊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支付保险费2659.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吴俊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