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信阳市长立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73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502民初1177号
案号
(2020)豫1502执2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毅与信阳市长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柴保春借款本金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被告已支付利息18万元分二部分计算,第一部分从2014年4月-2015年4月期间的利息应当按照月利率3%计算为10.8万元;第二部分从2015年5月起至清偿完毕时止,按月利率2%计算,已支付的剩余7.2万元扣减)。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天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31735371X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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