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08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602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1621执1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90645.24元,并支付未付保险费8858.8元及违约金(以未支付的理赔款90645.24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8元,财产保全费1070元,由被告陈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