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JR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603民初834号 |
案号 |
(2020)川1603执8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向原告姜正国支付50万元(含租金、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于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12.5万元,2020年10月20日前支付12.5万元,2020年11月20日前支付12.5万元,余款12.5万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任意一笔款项,则原告姜正国有权对所有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另行支付违约金4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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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欧志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1XLJR8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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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三环路一段221号1幢1栋8层8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