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怀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328********6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481民初2331号
案号
(2018)豫1481执3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梁怀田、商丘市德福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蒋靖献借款本金54.5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2月16日起按月息1.5分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及违约金6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954元,由被告梁怀田、商丘市德福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8-11-09
发布时间
2019-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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