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921民初1209号 |
案号 |
(2020)甘0921执6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卢云、张娟偿还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鼎新信用社借款本息59245.73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19748.58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19748.58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19748.57元。若被告卢云、张娟未按照上述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金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鼎新信用社可一次性申请执行剩余未履行标的额。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