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626********01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081刑初14号
案号
(2020)桂1081执9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建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五年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4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扣押在案的lih383轿车和vivo牌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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