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国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2********06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730民初640号
案号
(2020)黔2730执6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国华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前支付原告田洪江劳动报酬 12 700 元,剩余 5 000 元被告江国华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付清;若被告江国华到期未足额支付原告劳动报酬,被告江国华自愿从 逾期之日起以欠付原告田洪江的劳动报酬金额为基数,按照 24% 年利率支付原告至款项付清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里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6-17
发布时间
2020-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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