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三门县正红休闲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4168**** |
执行依据文号 |
三劳人仲案字[2017]第380-13号 |
案号 |
(2018)浙1022执3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被执行人三门县正红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张富丽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合计人民币9087.5元。(2)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12-11 |
发布时间 |
2018-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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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022344168077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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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三门县浦坝港镇永丰塘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