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红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82********5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82刑初331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55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任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被告人任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2590.1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